登泰山五首 王 王守仁 明 晓登泰山道,行行入烟霏。 阳光散岩壑,秋容淡相辉。 云梯挂青壁,仰见蛛丝微。 长风吹海色,飘遥送天衣。 峰顶动笙乐,青童两相依。 振衣将往从,凌云忽高飞。 挥手若相待,丹霞闪馀晖。 凡躯无健羽,怅望未能归。
传习录 · 卷中 · 答顾东桥书 · 九 王 王守仁 明 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凊、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 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凊、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凊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凊;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 温?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之物格,然后知温?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故曰:“物格而后知至。”致其知温?之良知,而后温?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
传习录 · 卷中 · 答陆原静书 · 六 王 王守仁 明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绝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何以谓之本体?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 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深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