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三朝雅乐歌十九首 其十二

南北朝 · 沈约
在昔哲王观民志。 庶羞百品因时备。 为善不同同归治。 蔬膳菲食化始至。 率物以躬行尊位。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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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

沈约
南北朝
夫天地之所贵者生也,万物之所尊者人也。役智穷神,无幽不察,是以动作云为,皆应天地之象。古先圣哲,拟辰极,制浑仪。夫阴阳二气,陶育群品,精象所寄,是为日月。群生之性,章为五才,五才之灵,五星是也。历所以拟天行而序七耀,纪万国而授人时。黄帝使大挠造六甲,容成制历象,羲和占日,常仪占月。少昊氏有凤鸟之瑞,以鸟名官,而凤鸟氏司历。颛顼之代,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尧复育重黎之后,使治旧职,分命羲和,钦若昊天。故《虞书》曰“期三百有六旬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其后授舜,曰“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爰及殷、周二代,皆创业革制,而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万物群生,蒙其利泽。三王既谢,史职废官,故孔子正《春秋》,以明司历之过。秦兼天下,自以为水德,以十月为正,服色上黑。 汉兴,袭秦正朔,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以《颛顼历》比于六历,所失差近。施用至武帝元封七年,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废坏,宜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之于天也。乃诏遂等造汉历。选邓平、长乐司马可及人间治历者,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分天部,落下闳运算转历。其法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闳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以平为太史丞。至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以为元年用黄帝《调历》,“令阴阳不调,更历之过”。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晦朔弦望二十四气。又诏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疏密,凡十一家,起三年尽五年。寿王课疏远。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效劾寿王逆天地,大不敬,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再劾不服,竟下吏。至孝成时,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作《三统历》以说《春秋》,属辞比事,虽尽精巧,非其实也。班固谓之密要,故汉《历志》述之。校之何承天等六家之历,虽六元不同,分章或异,至今所差,或三日,或二日数时,考其远近,率皆六国及秦时有人所造。其术斗分多,上不可检于《春秋》,下不验于汉、魏,虽复假称帝王,只足以惑时人耳。 光武建武八年,太仆朱浮上言历纪不正,宜当改治,时所差尚微,未遑考正。明帝永平中,待诏杨岑、张盛、景防等典治历,但改易加时弦望,未能综校历元也。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宿度相觉浸多,候者皆知日宿差五度,冬至之日在斗二十一度,晦朔弦望,先天一日。章帝召治历编欣、李梵等综核意状。遂下诏书称“《春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改宪。史官用《太初》邓平术,有余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转差,浸以缪错,璇玑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度,先立春一日,则《四分》之立春日也。而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逆。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尧顺孔,奉天之文,同心敬授,傥获咸熙”于是《四分法》施行。黄帝以来诸历以为冬至在牵牛初者,皆黜焉。 和帝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其年十一月甲寅,诏曰“漏所以节时分,定昏明。昏明长短,起于日去极远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官漏九日增减一刻,违失其实,以晷景为刻,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其二十四气日所在,并黄道去极、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并列载于《续汉律历志》。安帝延光三年,中谒者亶诵上书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云当复用《太初》。尚书郎张衡、周兴皆审历,数难诵、丰,或不能对,或云失误。衡等参案仪注,考往校今,以为《九道法》最密。诏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参议“《太初》过天一度,月以晦见西方。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应,合图谶,可施行”议者不同。尚书令忠上奏“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亶等遂寝。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等言“历元不正,故盗贼为害。历当以甲寅为元,不用庚申,乞本庚申元经纬明文”诏下三府,与儒林明道术者详议。群臣会司徒府集议。议郎蔡邕曰“历数精微,术无常是。汉兴承秦,历用《颛顼》,元用乙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孝章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等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按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各自有元。光、晃所援,则殷历元也。昔始用《太初》丁丑之后,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第。《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故延光中,亶诵亦非《四分》,言当用甲寅元,公卿参议,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不必若一。故有古今之术。今术之不能通于古,亦犹古术不能下通于今也。又光、晃以《考灵耀》为本,二十八宿度数至日所在,错异不可参校。元和二年用至今九十二岁,而光、晃言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元之咎。元和诏书,文备义著,非群臣议者所能变易”三公从邕议,以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诏书勿治罪。 何承天曰:夫历数之术,若心所不达,虽复通人前识,无救其为敝也。是以多历年岁,未能有定。《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积代不悟,徒云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假言谶纬,遂关治乱,此之为蔽,亦已甚矣。刘歆《三统法》尤复疏阔,方于《四分》,六千余年又益一日。扬雄心惑其说,采为《太玄》,班固谓之最密,著于《汉志》。司彪因曰“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曾不忆刘歆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言历,几乎不知而妄言欤。 光和中,谷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造《乾象法》。又制迟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精微矣。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太过,后当先天,造《黄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一千二百五为斗分。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命,宜正历明时。韩翊首建《黄初》,犹恐不审,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历三年,更相是非,舍本即末,争长短而疑尺丈,竟无时而决。按三公议,皆综尽曲理,殊涂同归,欲使效之璇玑,各尽其法,一年之间,得失足定,合于事宜”奏可。明帝时,尚书郎杨伟制《景初历》,施用至于晋、宋。古之为历者,邓平能修旧制新,刘洪始减《四分》,又定月行迟疾,杨伟斟酌两端,以立多少之衷,因朔积分设差,以推合朔月蚀。此三人,汉、魏之善历者,然而洪之迟疾,不可以检《春秋》。伟之五星,大乖于后代,斯则洪用心尚疏,伟拘于同出上元壬辰故也。 魏明帝景初元年,改定历数,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四月。其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祭祠、烝尝,巡狩、搜田,分至启闭,班宣时令,皆以建寅为正。三年正月,帝崩,复用夏正。 杨伟表曰“臣揽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日。三代因之,则世有日官。日官司历,则颁之诸侯,诸侯受之,则颁于境内。夏后之代,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则《书》载《胤征》。由此观之,审农时而重人事者,历代然也。逮至周室既衰,战国横骛,告朔之羊,废而不绍,登台之礼,灭而不遵。闰分乖次而不识,孟陬失纪而莫悟,大火犹西流,而怪蛰虫之不藏也。是时也,天子不协时,司历不书日,诸侯不受职,日御不分朔,人事不恤,废弃农时。仲尼之拨乱于《春秋》,托褒贬纠正,司历失闰,则讥而书之,登台颁朔,则谓之有礼。自此以降,暨于秦、汉,乃复以孟冬为岁首,闰为后九月,中节乖错,时月纰缪,加时后天,蚀不在朔,累载相袭,久而不革也。至武帝元封七年,始乃寤其缪焉。于是改正朔,更历数,使大才通人,造《太初历》。校中朔所差,以正闰分。课中星得度,以考疏密,以建寅之月为正朔,以黄钟之月为历初。其历斗分太多,后遂疏阔。至元和二年,复用《四分历》。施而行之。至于今日,考察日蚀,率常在晦,是则斗分太多,故先密后疏而不可用也。是以臣前以制典余日,推考天路,稽之前典,验之食朔,详而精之,更建密历,则不先不后,古今中天。以昔在唐帝,协日正时,允厘百工,咸熙庶绩也。欲使当今国之典礼,凡百制度,皆韬合往古,郁然备足,乃改正朔,更历数,以大吕之月为岁首,以建子之月为历初。臣以为昔在帝代,则法曰《颛顼》,曩自轩辕,则历曰《黄帝》。暨至汉之孝武,革正朔,更历数,改元曰太初,因名《太初历》。今改元为景初,宜曰《景初历》。臣之所建《景初历》,法数则约要,施用则近密,治之则省功,学之则易知。虽复使研、桑心算,隶首运筹,重、黎司晷,羲、和察景,以考天路,步验日月,究极精微,尽术数之极者,皆未如臣如此之妙也。是以累代历数,皆疏而不密,自黄帝以来,改革不已。 壬辰元以来,至景初元年丁巳,岁积四千四十六,算上。此元以天正建子黄钟之月为历初,元首之岁夜半甲子朔旦冬至。元法,万一千五十八。 纪法,千八百四十三。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章岁,十九。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闰,七。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馀数,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十二。气法,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通法,四十七。会通,七十九万一百二十。 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入交限数,七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通周,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周日日余,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三十一。斗分,四百五十五。甲子纪第一: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四十一万二千九百一十九。迟疾差率,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七。甲戌纪第二: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五十一万六千五百二十九。迟疾差率,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甲申纪第三: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六十二万一百三十九。迟疾差率,四万三千五百八十七。甲午纪第四: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七十二万三千七百四十九。迟疾差率,一万三千四百七。甲辰纪第五: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九。迟疾差率,一十万八千八百四十八。甲寅纪第六: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十四万八百五十九。迟疾差率,七万八千六百六十八。 交会纪差,十万三千六百一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会通去之,所去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加前纪,则得后纪。加之未满会通者,则纪首之岁天正合朔,月在日道里,满去之,则月在日道表。加表满在里,加里满在表。 迟疾纪差,三万一百八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通周去之,余以减通周,所减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减前纪,则得后纪。不足减者,加通周。求次元纪差率,转减前元甲寅纪差率,余则次元甲子纪差率也。求次纪,如上法也。 推朔积月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外所求,以纪法除之,所得算外,所入纪第也,余则入纪年数。年以章月乘之,如章岁而一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其年有闰。闰月以无中气为正。推朔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如日法而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大余命以纪,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月朔日也。小余二千一百四十以上,其月大也。推弦望,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满二从小余,上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其月蚀望者,定小余,如所近中节间限,限数以下者,算上为日。望在中节前后各四日以还者,视限数。望在中节前后各五日以上者,视间限。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所入纪年,外所求,以馀数乘之,满纪法为大馀,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 推闰月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得一月,余满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闰月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御之。 大雪,十一月节。〔限数千二百四十二。间限千二百四十八。〕冬至,十一月中。〔限数千二百五十四。间限千二百四十五。〕小寒,十二月节。〔限数千二百三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三。间限千一百九十二。〕立春,正月节。〔限数千一百七十二。间限千一百三十七。〕雨水,正月中。〔限数千一百一十二。间限千九十三。〕 惊蛰,二月节。〔限数千六十五。间限千二十六。〕春分,二月中。〔限数千八。间限九百七十九。〕清明,三月节〔限数九百五十一。间限九百二十五。〕 谷雨,三月中。〔限数九百。间限八百七十九。〕立夏,四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七。间限八百四十。〕小满,四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二。间限八百一十三。〕 芒种,五月节。〔限数八百。间限七百九十九。〕夏至,五月中。〔限数七百九十八。间限八百。〕小暑,六月节。〔限数八百五。间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五。间限八百四十二。〕立秋,七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九。间限八百八十三。〕处暑,七月中。〔限数九百七。间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节。〔限数九百六十二。间限九百九十二。〕秋分,八月中。〔限数千二十一。间限千五十一。〕寒露,九月节。〔限数千八十。间限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限数千一百三十三。间限千一百五十七。〕立冬,十月节。〔限数千一百八十一。间限千一百九十八。〕小雪,十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没灭术曰:因冬至积日有小余者,加积一,以没分乘之,以没法除之,所得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即去年冬至后没日也。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五百九十二,小余满没法得一,从大余,命如前。小余尽,为灭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百八十三,小分六,余命以纪,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小余不足减者,减大余一,加纪法。小分不足减者,减小余一,加气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余,六其小余,《坎卦》用事日也。加小余万九十一,满元法从大余,即《中孚》用事日也。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九百六十七。其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余。 推日度术曰:以纪法乘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度从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经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推月度术曰:以月周乘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法,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满纪法得一度,则次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其冬下旬,夕在张心署之。 推合朔度术曰:以章岁乘朔小余,满通法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大分从朔夜半日度分,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满纪法从度。经斗除其分,则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满二从小分,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上弦日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十四,数满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术曰:日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分。日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为度。 推合朔交会月蚀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交会差率之数加之,以会通去之,余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余则次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朔望合数各加其月合朔去交度分,满会通去之,余则各其月望去交度分也。朔望去交分如朔望合数以下,入交限数以上者,朔则交会,望则月蚀。推合朔交会月蚀月在日道表里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交会差率之数加之,倍会通去之,余不满会通者,纪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纪首里,天正合朔月在里。满会通去之,表在里,里在表。 求次月,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加里满在表,加表满在里。先交会后月蚀者,朔在表则望在表,朔在里则望在里。先月蚀后交会者,看食月朔在里则望在表,朔在表则望在里。交会月蚀如朔望会数以下,则前交后会。如入交限数以上,则前会后交。其前交后会近于限数者,则豫伺之前月。前会后交近于限数者,则后伺之后月。 求去交度术曰:其前交后会者,今去交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却去交度也。其前会后交者,以去交度分减会通,余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前去交度,余皆度分也。去交度十五以上,虽交不蚀也。十以下是蚀,十以上亏蚀微少,光晷相及而已。亏之多少,以十五为法。 求日蚀亏起角术曰:其月在外道,先交后会者,亏蚀西南角起。先会后交者,亏蚀东南角起。其月在内道,先交后会者,亏食西北角起。先会后交者,亏食东北角起。亏食分多少,如上以十五为法。会交中者,蚀尽。月蚀在日之冲,亏角与上反也。 月行迟疾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月行分 一日 十四度十四分 益二十六 盈初 二百八十 二日 十四度十一分 益二十三 盈积分一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 二百七十七 三日 十四度八分 益二十 盈积分二十二万三千三百九十一 二百七十四 四日 十四度五分 益十七 盈积分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一 二百七十一 五日 十四度一分 益十三 盈积分三十九万二千七十四 二百六十七 六日 十三度十四分 益七 盈积分四十五万一千三百四十一 二百六十一 七日 十三度七分 损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五十四 八日 十三度一分 损六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四十八 九日 十二度十六分 损十 盈积分四十五万五千九百 二百四十四 十日 十二度十三分 损十三 盈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四十一 11日 十二度十一分 损十五 盈积分三十五万一千四十三 二百三十九 12日 十二度八分 损十八 盈积分二十八万二千六百五十八 二百三十六 13日 十二度五分 损二十一 盈积分二十万五百九十六 二百三十三 14日 十二度三分 损二十三 盈积分十万四千八百五十七 二百三十一 15日 十二度五分 益二十一 缩初 二百三十三 16日 十二度七分 益十九 缩积分九万五千七百三十九 二百三十五 17日 十二度九分 益十七 缩积分十八万二千三百六十 二百三十七 18日 十二度十二分 益十四 缩积分二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三 二百四十 19日 十二度十五分 益十一 缩积分三十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九 二百四十三 20日 十二度十八分 益八 缩积分三十七万三千八百三十八 二百四十六 21日 十三度三分 益四 缩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五十 22日 十三度七分 损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四 23日 十三度十二分 损五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九 24日 十三度十八分 损十一 缩积分四十万五千七百五十一 二百六十五 25日 十四度五分 损十七 缩积分三十五万五千六百二 二百七十一 26日 十四度十一分 损二十三 缩积分二十七万八千九十九 二百七十七 27日 十四度十一分 损二十四 缩积分十七万三千二百四十二 二百七十八 周日 十四度十三分 损二十五 缩积分六万三千八百二十六 二百七十九 有小分626 有小分626 有小分226 推合朔交会月蚀入迟疾历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迟疾差率之数加之,以通周去之,余满日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入历日也。 求次月,加一日,日余四千四百五十。求望,加十四日,日余三千四百八十九。日余满日法成日,日满二十七去之。又除余如周日余,日余不足者,减一日,加周虚。 推合朔交会月蚀定大小余: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为定积分。以章岁减所入历月行分,余以除之,所得以盈减缩加本小余。加之满日法者,交会加时在后日。减之,不足者,交会加时在前日。月蚀者,随定大小余为日加时。入历在周日者,以周日日余乘缩积分,为定积分。以率损乘入历日余,又以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日度小分并之,以损定积分,余为后定积分。以章岁减周日月行分,余以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度小分并之,以除后定积分,所得以加本小余,如上法。 推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则朔望加时所在辰也。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日法而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如日法而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满半法废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强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为一辰弱。以所在辰命之,则各得其少、太、半及强、弱也。其月蚀望在中节前后四日以还者,视限数。五日以上者,视间限。定小余如间限、限数以下者,以算上为日。 斗二十六〔分四百五十五〕 牛八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北方九十八度〔分四百五十五〕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南方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东方七十五度 中节 日所在度 日行黄道去极度 日中晷景冬至〔十一月中〕斗二十一〔少〕 百一十五度 丈三尺 小寒〔十二月节〕女二〔少〕 百一十三〔强〕 丈二尺三寸大寒〔十二月中〕虚五〔半弱〕 百一十〔太弱〕 丈一尺 立春〔正月节〕 危十〔太弱〕 百六〔少弱〕 九尺六寸 雨水〔正月中〕 室八〔太强〕 百一〔强〕 七尺九寸〔五分〕 惊蛰〔二月节〕 壁八〔强〕 九十五〔强〕 六尺五寸 春分〔二月中〕 奎十四〔少强〕 八十九〔少强〕 五尺二寸〔五分〕 清明〔三月节〕 胃一〔半〕 八十三〔少弱〕 四尺一寸〔五分〕 谷雨〔三月中〕 昴二〔太〕 七十七〔太强〕 三尺二寸 立夏〔四月节〕 毕六〔太〕 七十三〔少弱〕 二尺五寸〔二分〕 小满〔四月中〕 参四〔少弱〕 六十九〔太〕 尺九寸〔八分〕 芒种〔五月节〕 井十〔半弱〕 六十七〔少弱〕 尺六寸〔八分〕夏至〔五月中〕 井二十五〔半强〕六十七〔强〕 尺五寸小暑〔六月节〕 柳三〔太强〕 六十七〔太强〕 尺七寸 大暑〔六月中〕 星四〔强〕 七十 二尺 立秋〔七月节〕 张十二〔少〕 七十三〔半强〕 二尺五寸〔五分〕 处暑〔七月中〕 翼九〔半〕 七十八〔半强〕 三尺三寸〔三分〕 白露〔八月节〕 轸六〔太〕 八十四〔少强〕 四尺三寸〔五分〕 秋分〔八月中〕 角五〔弱〕 九十〔半强〕 五尺五寸 寒露〔九月节〕 亢八〔半弱〕 九十六〔太强〕 六尺八寸〔五分〕 霜降〔九月中〕 氐十四〔少强〕 百二〔少强〕 八尺四寸立冬〔十月节〕 尾四〔半强〕 百七〔少强〕 丈 小雪〔十月中〕 箕一〔太强〕 百一十一〔弱〕 丈一尺四寸 大雪〔十一月节〕斗六 百一十三〔太强〕 丈二尺五寸〔六分〕 中节 昼漏刻 夜漏刻 昏中星 明中星 冬至 四十五 五十五 奎六〔弱〕 亢二〔少强〕 小寒 四十五〔八分〕 五十四〔二分〕 娄六〔半强〕 氐七〔强〕 大寒 四十六〔八分〕 五十三〔二分〕 胃十一〔太强〕 心〔半〕 立春 四十八〔六分〕 五十一〔四分〕 毕五〔少弱〕 尾七〔半弱〕 雨水 五十〔八分〕 四十九〔二分〕 参六〔半弱〕 箕〔半弱〕 惊蛰 五十三〔三分〕 四十六〔七分〕 井十七〔少弱〕 斗初〔少〕 春分 五十五〔八分〕 四十四〔二分〕 鬼四 斗十一〔弱〕 清明 五十八〔三分〕 四十一〔七分〕 星四〔太〕 斗二十一〔半〕 谷雨 六十〔五分〕 三十九〔五分〕 张十七 牛六〔半〕 立夏 六十二〔四分〕 三十七〔六分〕 翼十七〔太〕 女十〔少弱〕 小满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 角〔太弱〕 危〔太弱〕 芒种 六十四〔九分〕 三十五〔一分〕 亢五〔太〕 危十四〔强〕 夏至 六十五 三十五 氐十二〔少弱〕 室十二〔强〕 小暑 六十四〔七分〕 三十五〔三分〕 尾一〔太强〕 奎二〔太强〕 大暑 六十三〔八分〕 三十六〔二分〕 尾十五〔半强〕 娄三〔太〕 立秋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 箕九〔太强〕 胃九〔太弱〕 处暑 六十〔二分〕 三十九〔八分〕 斗十〔少〕 毕三〔太〕 白露 五十七〔八分〕 四十二〔二分〕 斗二十一〔强〕 参五〔少强〕 秋分 五十五〔二分〕 四十四〔八分〕 牛五〔少〕 井十六〔少强〕 寒露 五十二〔六分〕 四十七〔四分〕 女七〔太〕 鬼三〔少强〕 霜降 五十〔三分〕 四十九〔七分〕 虚六〔太〕 星三〔太〕 立冬 四十八〔二分〕 五十一〔八分〕 危八〔强〕 张十五〔太强〕 小雪 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 室三〔半强〕 翼十五〔太〕 大雪 四十五〔五分〕 五十四〔五分〕 壁〔半强〕 轸十五〔少强〕 右中节二十四气,如术求之,得冬至十一月中也。加之得次月节,加节得其月中。中星以日所在为正。置所求年二十四气小余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不尽少三之,如法为强。所以减其节气昏明中星各定。 推五星术:五星者,木曰岁星,火曰荧惑,土曰填星,金曰太白,水曰辰星。凡五星之行,有迟有疾,有留有逆。曩自开辟,清浊始分,则日月五星聚于星纪。发自星纪,并而行天,迟疾留逆,互相逮及。星与日会,同宿共度,则谓之合。从合至合之日,则谓之终。各以一终之日与一岁之日,通分相约,终而率之,岁数岁则谓之合终岁数,岁终则谓之合终合数。二率既定,则法数生焉。以章岁乘合数为合月法,以纪法乘合数为日度法,以章月乘岁数为合月分,如合月法为合月数,合月之馀为月馀。以通数乘合月数,如日法而一为大馀,以六十去大馀,馀为星合朔大馀。大馀之馀为朔小馀。以通数乘月馀,以合月法乘朔小馀,并之,以日法乘合月法除之,所得星合入月日数也。馀以通法约之,为入月日。以朔小馀减日法,馀为朔虚分。以历斗分乘合数,为星度斗分。木、火、土各以合数减岁数,馀以周天乘之,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馀则度馀。金、水以周天乘岁数,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馀则度馀。 【木】:合终岁数,千二百五十五。合终合数,千一百四十九。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日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七。 合月数,十三。月馀,万一千一百二十二。朔大馀,二十三。朔小馀,四千九十三。 入月日,十五。日馀,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朔虚分,四百六十六。斗分,五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行星度,三十三。度馀,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火】:合终岁数,五千一百五。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日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八十四。合月数,二十六。月馀,二万三。 朔大馀,四十七。朔小馀,三千六百二十七。入月日,十三。日馀,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朔虚分,九百三十二。斗分,百八万六千五百四十。行星度,五十。度馀,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 【土】: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合终合数,三千八百九。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日度法,七百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合月数,十二。 月馀,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朔大馀,五十四。朔小馀,千六百七十四。入月日,二十四。 日馀,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斗分,百七十三万三千九十五。行星度,十二。 度馀,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金】:合终岁数,千九百七。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 日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合月数,九。月馀,四万三百一十。朔大馀,二十五。 朔小馀,三千五百三十五。入月日,二十七。日馀,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朔虚分,千二十四。 斗分,百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行星度,二百九十二。度馀,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水】:合终岁数,一千八百七十。 合科合数,万一千七百八十九。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日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二十七。合月数,一。 月馀,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朔大馀,二十九。朔小馀,二千四百一十九。入月日,二十八。 日馀,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行星度,五十七。 度馀,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推五星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以合终合数乘之,满合终岁数得一,名积合,不尽名合馀。以合终合数减合馀,得一者星合往年,得二者合前往年,无所得,合其年。馀以减合终合数,为度分。金、水积合,偶为晨,奇为夕。 推五星合月:以月数月馀各乘积合,馀满合月法从月,为积月,不尽为月馀。以纪月除积月,所得算外,所入纪也,馀为入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为闰,以减入纪月,馀以岁中去之,馀为入岁月,命以天正起,算外,星合月也。其在闰交际,以朔御之。 推合月朔:以通数乘入纪月,满日法得一为积日,不尽为小馀。以六十去积日,馀为大馀,命以所入纪,算外,星合朔日也。推入月日:以通数乘月馀,合月法乘朔小馀,并之,通法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则星合入月日也,不满为日馀。命日以朔,算外,入月日也。 推星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为度,不尽为馀,命以牛前五度起,算外,星所合度也。 求后合月,以月数加入岁月,以馀加月馀,馀满合月法得一月,月不满岁中,即在其年。满去之,有闰计焉,馀为后年。再满,在后二年。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也。求后合朔,以朔大小馀数加合朔月大小馀,其月馀上成月者,又加大馀二十九,小馀一千四百一十九,小馀满日法从大馀,命如前法。求后入月日,以入月日、日馀加入月日及馀,馀满日度法得一。其前合朔小馀满其虚分者,去一日。后小馀满二千四百一十九以上,去二十九日。不满,去三十日,其馀则后合入月日,命以朔。求后合度,以度数及分,如前合宿次命之。 木:晨与日合,伏,顺,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疾,日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十七日行十一度。顺,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而复留二十七日。复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复顺。疾,日行十一分,五十七日行十一度,在曰前,夕伏西方。顺,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日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行星三十三度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火:晨与日合,伏,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更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而复留十一日。复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复疾。日行十四分,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七百八十日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行星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土:晨与日合,伏,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行百七十二分之十三,八十六日行六度半而留。不行,三十二日半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百二日退六度而复留。不行,三十二日半复顺,日行十三分,八十六日行六度半,在日前,夕伏西方。顺,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七十八日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分,行星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金:晨与日合,伏,六日退四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而逆。迟,日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七日而旋。顺,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十四,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后,而晨伏东方。顺,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与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如之。 金:夕与日合,伏,顺,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一度十四分,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七日而旋。逆,日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六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凡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日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行星如之。 水:晨与日合,伏,十一日退七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逆,疾,一日退一度而留。不行,一日而旋。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顺。疾,日行一度十八分之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与日合。凡一合,五十七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如之。 水:夕与日合,伏,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十八分之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留。不行,一日而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七度,而与日合。凡再合一终,百一十五日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行星如之。 五星历步术:以法伏日度馀,加星合日度馀,馀满日度法得一从全,命之如前,得星见日及度馀也。以星行分母乘见度分,如日度法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而一,当行分也。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除斗分,以行母为率。分有损益,前后相御。 凡五星行天,迟疾留逆,虽大率有常,至犯守逆顺,难以术推。月之行天,犹有迟疾,况五星乎。唯日之行天有常,进退有率,不迟不疾,不外不内,人君德也。 求木合终岁数法,以木日度法乘一木终之日,内分,周天除之,即得也。求木合终合数法,以木日度法乘周天,满纪法,所得复以周天除之,即得。五星皆放此也。 魏黄初元年十一月小,己卯蔀首,己亥岁,十一月己卯朔旦冬至,臣伟上” 刘氏在蜀,不见改历,当是仍用汉《四分法》。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乾象法》于东莱徐岳字公河。故孙氏用《乾象历》,至于吴亡。 晋武帝泰始元年,有司奏“王者祖气而奉其囗终,晋于五行之次应尚金,金生于己,事于酉,终于丑,宜祖以酉日,腊以丑日。改《景初历》为《泰始历》”奏可。 史臣按,邹衍五德,周为火行。衍生在周时,不容不知周氏行运。且周之为历年八百,秦氏即有周之建国也。周之火木,其事易详。且五德更王,唯有二家之说。邹衍以相胜立体,刘向相生为义。据以为言,不得出此二家者。假使即刘向之说,周为木行,秦氏代周,改其行运。若不相胜,则克木者金。相生则木实生火。秦氏乃称水德,理非谬然,斯则刘氏所证为不值矣。臣以为张苍虽是汉臣,生与周接,司秦柱下,备睹图书。且秦虽灭学,不废术数,则有周遗文虽不毕在,据汉水行,事非虚作。贾谊《取秦》云“汉土德”盖以是汉代秦。详论二说,各有其义。张苍则以汉水胜周火,废秦不班五德。贾谊则以汉土胜秦水,以秦为一代。论秦、汉虽殊,而周为火一也。然则相胜之义,于事为长。若同苍黜秦,则汉水、魏土、晋木、宋金。若同贾谊《取秦》,则汉土、魏木、晋金、宋火也。难者云“汉高断蛇而神母夜哭,云赤帝子杀白帝子,然则汉非火而何”斯又不然矣。汉若为火,则当云赤帝,不宜云赤帝子也。白帝子又何义况乎。盖由汉是土德,土生乎火,秦是水德,水生乎金,斯则汉以土为赤帝子,秦以水德为白帝子也。难者又曰“向云五德相胜,今复云土为赤帝子,何也”答曰“五行自有相胜之义,自有相生之义。不得以相胜废相生,相生废相胜也。相胜者,以土胜水耳。相生者,土自火子,义岂相关” 崔寔《四人月令》曰:祖者,道神。黄帝之子曰累祖,好远游,死道路,故祀以为道神。合《祖赋序》曰:汉用丙午,魏用丁未,晋用孟月之酉。曰莫识祖之所由。说者云祈请道神,谓之祖有事于道者,君子行役,则列之于中路,丧者将迁,则称名于阶庭。或云,百代远祖,名谥凋灭,坟茔不复存于铭表,游魂不得托于庙祧,故以初岁良辰,建华盖,扬彩旌,将以招灵爽,庶众祖之来凭云尔。 晋江左时,侍中平原刘智,推三百年斗历改宪,以为《四分法》三百年而减一日,以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饰以浮说,以扶其理。江左中领军琅邪王朔之以其上元岁在甲子,善其术,欲以九万七千岁之甲子为开辟之始,何承天云“悼于立意”者也。《景初》日中晷景,即用汉《四分法》,是以渐就乖差。其推五星,则甚疏阔。晋江左以来,更用《乾象五星法》以代之,犹有前却。 宋太祖颇好历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元嘉二十年,上表曰: 臣授性顽惰,少所关解。自昔幼年,颇好历数,耽情注意,迄于白首。臣亡舅故秘书监徐广,素善其事,有既往《七曜历》,每记其得失。自太和至泰元之末,四十许年。臣因比岁考校,至今又四十载。故其疏密差会,皆可知也。 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连日累岁,积微成著。是以《虞书》著钦若之典,《周易》明治历之训,言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也。汉代杂候清台,以昏明中星,课日所在,虽不可见,月盈则蚀,必当其冲,以月推日,则躔次可知焉。舍易而不为,役心于难事,此臣所不解也。 《尧典》云“日永星火,以正仲夏”。今季夏则火中。又“宵中星虚,以殷仲秋”。今季秋则虚中。尔来二千七百馀年,以中星检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则尧冬令至,日在须女十度左右也。汉之《太初历》,冬至在牵牛初,后汉《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斗二十一。臣以月蚀检之,则《景初》今之冬至,应在斗十七。又史官受诏,以土圭测景,考校二至,差三日有馀。从来积岁及交州所上,检其增减,亦相符验。然则今之二至,非天之二至也。天之南至,日在斗十三四矣。此则十九年七闰,数微多差。复改法易章,则用算滋繁,宜当随时迁革,以取其合。案《后汉志》,春分日长,秋分日短,差过半刻。寻二分在二至之间,而有长短,因识春分近夏至,故长。秋分近冬至,故短也。杨伟不悟,即用之,上历表云“自古及今,凡诸历数,皆未能并己之妙”何此不晓,亦何以云。是故臣更建《元嘉历》,以六百八为一纪,半之为度法,七十五为室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雨水为气初,以诸法闰馀一之岁为章首。冬至从上三日五时。日之所在,移旧四度。又月有迟疾,合朔月蚀,不在朔望,亦非历意也。故元嘉皆以盈缩定其小馀,以正朔望之日。 伏惟陛下允迪圣哲,先天不违,劬劳庶政,寅亮鸿业,究渊思于往籍,探妙旨于未闻,穷神知化,罔不该览。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穴。伏愿以臣所上《元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谬有可采,庶或补正阙谬,以备万分。 诏曰“何承天所陈,殊有理据。可付外详之”太史令钱乐之、兼丞严粲奏曰: 太子率更令领国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元嘉历法》,以月蚀检今冬至日在斗十七,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诏使付外检署。以元嘉十一年被敕,使考月蚀,土圭测影,检署由来用伟《景初法》,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少。检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卯,到十五日四更二唱丑初始蚀,到四唱蚀既,在营室十五度末。《景初》其日日在轸三度。以月蚀所冲考之,其日日应在翼十五度半。又到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酉,到亥初始食,到一更三唱蚀既,在鬼四度。《景初》其日日在女三。以冲考之,其日日应在牛六度半。又到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戌之半,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蚀,到三更一唱食既,在井三十八度。《景初》其日日在斗二十五。以冲考之,其日日应在斗二十二度半。到十五年五月十五日望月蚀,加时在戌,其日月始生而已,蚀光已生四分之一格,在斗十六度许。《景初》其日日在井二十四。考取其冲,其日日应在井二十。又到十七年九月十六日望月蚀,加时在子之少,到十五日未二更一唱始蚀,到三唱蚀十五分之十二格,在昴一度半。《景初》其日在房二。以冲考之,则其日日在氐十三度半。凡此五蚀。以月冲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冬至之日,日并不在斗二十一度少,并在斗十七度半间,悉如承天所上。 又去十一年起,以土圭测影。其年《景初法》十一月七日冬至,前后阴不见影。到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冬至,其十五日影极长。到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其二十六日影极长。到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冬至,其前后并阴不见。到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十八日影极长。到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冬至,其十月二十九日影极长。到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冬至,其十日影极长。到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二十一日影极长。到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冬至,其三日影极长。到二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其前后阴不见影。寻校前后,以影极长为冬至,并差三日。以月蚀检日所在,已差四度。土圭测影,冬至又差三日。今之冬至,乃在斗十四间,又如承天所上。 又承天法,每月朔望及弦,皆定大小馀,于推交会时刻虽审,皆用盈缩,则月有频三大、频二小,比旧法殊为异。旧日蚀不唯在朔,亦有在晦及二日。《公羊传》所谓“或失之前,或失之后”。愚谓此一条自宜仍旧。 员外散骑郎皮延宗又难承天“若晦朔定大小馀,纪首值盈,则退一日,便应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承天乃改新法依旧术,不复每月定大小馀,如延宗所难,太史所上。 有司奏“治历改宪,经国盛典,爰及汉、魏,屡有变革。良由术无常是,取协当时。方今皇猷载晖,旧域光被,诚应综核晷度,以播维新。承天历术,合可施用。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历》”诏可。

宋书 · 卷四十七 · 列传第七 · 刘怀肃等

沈约
南北朝
刘怀肃,彭城人,高祖从母兄也。家世贫窭,而躬耕好学。初为刘敬宣宁朔府司马,东征孙恩,有战功,又为龙骧司马、费令。闻高祖起义,弃县来奔。京邑平定,振武将军道规追桓玄,以怀肃为司马。玄留何澹之、郭铨等戍桑落洲,进击破之。颍川太守刘统平,除高平太守。玄既死,从子振大破义军于杨林,义军退寻阳。怀肃与江夏相张畅之攻澹之于西塞,破之。伪镇东将军冯该戍夏口东岸,孟山图据鲁山城,桓仙客守偃月垒,皆连壁相望。怀肃与道规攻之,躬擐甲胄,陷二城,冯该走石城,生擒仙客。义熙元年正月,振败走,道规遣怀肃平石城,斩冯该及其子山靖。三月,桓振复袭江陵,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出奔,怀肃自云杜驰赴,日夜兼行,七日而至。振勒兵三万,旗帜蔽野,跃马横矛,躬自突陈。流矢伤怀肃额,众惧欲奔,怀肃瞋目奋战,士气益壮。于是士卒争先,临阵斩振首。江陵既平,休之反镇,执怀肃手曰“微子之力,吾无所归矣”伪辅国将军符嗣、马孙、伪龙骧将军金符青、乐志等屯结江夏,怀肃又讨之,枭乐志等。道规加怀肃督江夏九郡,权镇夏口。 除通直郎。仍为辅国将军、淮南历阳二郡太守。二年,又领刘毅抚军司马,军、郡如故。以义功封东兴县侯,食邑千户。其冬,桓石绥、司马国璠、陈袭于胡桃山聚众为寇,怀肃率步骑讨破之。江淮间群蛮及桓氏余党为乱,自请出讨,既行失旨,毅上表免怀肃官。三年,卒,时年四十一。追赠左将军。无子,弟怀慎以子蔚祖嗣封,官至江夏内史。 蔚祖卒,子道存嗣。太祖元嘉末,为太尉江夏王义恭咨议参军。世祖伐元凶,义军至新亭,道存出奔,元凶杀其母以徇。前废帝景和中,为义恭太宰从事中郎。义恭败,以党与下狱死。 怀肃次弟怀敬,涩讷无才能。初,高祖产而皇妣殂,孝皇帝贫薄,无由得乳人,议欲不举高祖。高祖从母生怀敬,未期,乃断怀敬乳,而自养高祖。高祖以旧恩,怀敬累见宠授,至会稽太守,尚书,金紫光禄大夫。 怀敬子真道,为钱唐令。元嘉十三年,东土饥,上遣扬州治中从事史沈演之巡行在所,演之上表曰“宰邑辅政,必其简惠成能。莅职阐治,务以利民著绩。故王奂见纪于前,叔卿流称于后。窃见钱唐令刘真道、余杭令刘道锡,皆奉公恤民,恪勤匪懈,百姓称咏,讼诉希简。又剪荡凶非,屡能擒获。灾水之初,余杭高堤崩溃,洪流迅激,势不可量。道锡躬先吏民,亲执板筑,塘既还立,县邑获全。经历诸县,访核名实,并为二邦之首最,治民之良宰”上嘉之,各赐谷千斛,以真道为步兵校尉。 十四年,出为梁、南秦二州刺史。十八年,氐贼杨难当侵寇汉中,真道率军讨破之。而难当寇盗犹不已,太祖遣龙骧将军裴方明率禁兵五千,受真道节度。十九年,方明至武兴,率太子积弩将军刘康祖、后军参军梁坦、陈弥、裴肃之、安西参军段叔文、鲁尚期、始兴王国常侍刘僧秀、绥远将军马洗、振武将军王奂之等,进次潭谷,去兰皋数里。难当遣其建节将军苻弘祖、啖元等固守兰皋,镇北将军苻德义于外为游军,难当子抚军大将军和重兵继其后。方明进击,大破之于浊水,斩弘祖并三千余级。遣康祖追之,过兰皋二千余里。和又遣德义助战,康祖又大破之,和退保修城。难当遣建忠将军杨林、振威将军姚宪领二千骑就和,方明又率诸将攻之。和败走,追至赤亭,难当席卷奔叛。方明遣康祖直趣百顷,伪丞相杨万寿等一时归降。难当第三息虎先戍阴平,难当既走,虎逃窜民间,生禽之,送京都,斩于建康市。 秦州刺史胡从之西镇百顷,行至浊水,为索虏所邀击,败没。以真道为建威将军、雍州刺史,方明辅国将军、梁南秦二州刺史。方明辞不拜。诏曰“往年氐竖杨难当造为叛乱,俯首者众。其长史杨万寿、建节将军姚宪,情不违顺,屡进矢言。及凶丑宵遁,阖境崩扰,建忠将军吕训卫仓储以候王师。宁朔将军姜檀果烈恳到,志在宣力,浊水之捷,厥庸显然,近者协赞义奋,乃心无替。略阳苻昭,诚系本朝,亦同斯举,俘擒伪将,独克武兴,推锋致效,陨命寇手。并事著屯险,感于予怀,宜蒙旌叙,荣慰存亡。可赠万寿龙骧将军,昭武都太守。宪补员外散骑侍郎,训驸马都尉、奉朝请。檀征西大将军司马、仇池太守,宜并内徙。可符雍、梁二州,厚加赡恤”吕训,略氐人吕先子也。又诏曰“故晋寿太守姜道盛,前讨仇池,志输诚力,即戎著效,临财能清。近先登浊水,殒身锋镝,诚节俱亮,矜悼于怀。可赠给事中,赐钱千万”道盛注《古文尚书》,行于世。 真道、方明并坐破仇池,断割金银诸杂宝货,又藏难当善马,下狱死。刘康祖等系免各有差。方明,河东人,为刘道济振武中兵参军,立功蜀土,历颍川南平昌太守,皆坐赃私免官。 孟怀玉,平昌安丘人也。高祖珩,晋河南尹。祖渊,右光禄大夫。父绰,义旗后为给事中,光禄勋,追赠金紫光禄大夫。世居京口。 高祖东伐孙恩,以怀玉为建武司马。豫义旗,从平京城,进定京邑。以功封鄱阳县侯,食邑千户。高祖镇京口,以怀玉为镇军参军、下邳太守。义熙三年,出为宁朔将军、西阳太守、新蔡内史,除中书侍郎,转辅国将军,领丹阳府兵,戍石头。 卢循逼京邑,怀玉于石头岸连战有功,为中军咨议参军。贼帅徐道覆屡欲以精锐登岸,畏怀玉不敢上。及循南走,怀玉与众军追蹑,直至岭表。徐道覆屯结始兴,怀玉攻围之,身当矢石,旬月乃陷。仍南追循,循平,又封阳丰县男,食邑二百五十户。复为太尉咨议参军,征虏将军。八年,迁江州刺史,寻督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汝南颍川司州之恒农扬州之松滋六郡诸军事、南中郎将,刺史如故。时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居上流,有异志,故授怀玉此任以防之。十一年,加持节。丁父艰,怀玉有孝性。因抱笃疾,上表陈解,不许。又自陈弟仙客出继,丧主唯己,乃见听。未去任,其年卒官。时年三十一。追赠平南将军。子元卒,无子,国除。怀玉别封阳丰男,子慧熙嗣,坐废祭祀夺爵。慧熙子宗嗣,竟陵太守,中大夫。 龙符,怀玉弟也。骁果有胆气,干力绝人。少好游侠,结客于闾里。早为高祖所知,既克京城,以龙符为建武参军。江乘、罗落、覆舟三战,并有功。参镇军军事,封平昌县五等子,加宁远将军、淮陵太守。与刘藩、向弥征桓歆、桓石康,破斩之。除建威将军、东海太守。索虏斛兰、索度真侵边,彭、沛骚扰,高祖遣龙符、建威将军道怜北讨,一战破之。追斛兰至光水沟边,被创奔走。 高祖伐广固,以龙符为车骑参军,加龙骧将军、广川太守,统步骑为前锋。军达临朐,与贼争水,龙符单骑冲突,应手破散,即据水源,贼遂退走。龙符乘胜奔逐,后骑不及,贼数千骑围绕攻之。龙符奋槊接战,每一合辄杀数人,众寡不敌,遂见害,时年三十三。高祖深加痛悼,追赠青州刺史。又表曰“故龙骧将军、广川太守孟龙符,忠勇果毅,陨身王事,宜蒙甄表,以显贞节,圣恩嘉悼,宠赠方州。龙符投袂义初,前驱效命,推锋三捷,每为众先。及西劋桓歆,北殄索虏,朝议爵赏,未及施行。会今北伐,复统前旅,临朐之战,气冠三军。于时逆徒实繁,控弦掩泽,龙符匹马电跃,所向摧靡,夺戈深入,知死弗吝。贼超奔遁,依险鸟聚,大军因势,方轨长驱。考其庸绩,豫参济不,窃谓宜班爵土,以褒勋烈”乃追封临沅县男,食邑五百户。无子,弟仙客以子微生嗣封。太祖元嘉中,有罪夺爵,徙广州,以微生弟彦祖子佛护袭爵。齐受禅,国除。孝武大明初,诸流徒者悉听还本,微生已死,子系祖归京都,有筋干异力,能亻詹负数人,入隶羽林,为殿中将军。二年,索虏寇青、冀,世祖遣军援之,系祖自占求行。战于杜梁,挺身入陈,所杀狼籍,遂见杀。诏书追赠颍川郡太守。 刘敬宣,字万寿,彭城人,汉楚元王交后也。祖建,征虏将军。父牢之,镇北将军。敬宣八岁丧母,昼夜号泣,中表异之。辅国将军桓序镇芜湖,牢之参序军事。四月八日,敬宣见众人灌佛,乃下头上金镜以为母灌,因悲泣不自胜,序叹息,谓牢之曰“卿此儿既为家之孝子,必为国之忠臣”起家为王恭前军参军,又参会稽世子元显征虏军事。 隆安三年,王恭起兵于京口,以诛司马尚之兄弟为名。牢之时为恭前军司马、辅国将军、晋陵太守,置佐领兵。而恭以豪戚自居,甚相陵忽,牢之心不能平。及恭此举,使牢之为前锋。太傅会稽王道子与牢之书,备言祸福,使以兵反恭。牢之呼敬宣谓曰“王恭昔蒙先帝殊恩,今居伯舅之重,义心未彰,唯兵是纵。吾不能审恭事捷之日,必能奉戴天子,缉穆宰相与不。今欲奉国威灵,以明逆顺,汝以为何如”敬宣曰“朝廷虽无成、康之隆,未有桓、灵之乱,而恭怙乱阻兵,志陵京邑。大人与恭亲无骨肉,分非君臣,虽共事少时,意好不协。今日讨之,于情何有”牢之至竹里,斩恭大将颜延,遣敬宣率高雅之等还京袭恭。恭方出城耀军,驰骑横击之,一时散溃。元显进号后将军,以敬宣为咨议参军,加宁朔将军。 三年,孙恩为乱,东土骚扰,牢之自表东讨,军次虎矰。贼皆死战,敬宣请以骑傍南山趣其后,吴贼畏马,又惧首尾受敌,遂大败。进平会稽,寻加临淮太守,迁后军从事中郎。五年,孙恩又入浃口,高祖戍句章,贼频攻不能拔。敬宣请往为援,贼恩于是退远入海。是时四方云扰,朝廷微弱,敬宣每虑艰难未已,高祖既累破妖贼,功名日盛,故敬宣深相凭结,情好甚隆。元显进号骠骑,敬宣仍随府转,军、郡如故。元显骄淫纵肆,群下化之。敬宣每预燕会,未尝钦酒,调戏之来,无所酧答,元显甚不说。寻进号辅国将军,余如故。 元兴元年,牢之南讨桓玄,元显为征讨大都督,日夜昏酣,牢之骤诣门,不得相见。帝出饯行,方遇公坐而已。桓玄既至溧州,遣信说牢之。牢之以道子昏暗,元显淫凶,虑平玄之日,乱政方始,假手于玄,诛除执政,然后乘玄之隙,可以得志于天下,将许玄降。敬宣谏曰“方今国家乱扰,四海鼎沸,天下之重,在大人与玄。玄藉先父之基,据荆南之势,虽无姬文之德,实为参分之形。一朝纵之,使陵朝廷,威望既成,则难图也。董卓之变,将生于今”牢之怒曰“吾岂不知今日取玄如反覆手,但平玄之后,令我那骠骑何”遗敬宣为任,玄板为其府咨议参军。 玄既得志,害元显,废道子,以牢之为征东将军、会稽太守。牢之与敬宣谋共袭玄,期以明旦。值尔日大雾,府门晚开,日旰,敬宣不至,牢之谓所谋已泄,率部曲向白洲,欲奔广陵。而敬宣还京口迎家,牢之寻求不得,谓已为玄所擒,乃自缢死。敬宣奔丧,哭毕,即渡江就司马休之、高雅之等,俱奔洛阳,往来长安,各以子弟为质,求救于姚兴。兴与之符信,令关东募兵,得数千人,复还至彭城间,收聚义故。玄遣孙无终讨冀州刺史刘轨,轨要敬宣、雅之等共据山阳破之,不克。又进昌平涧,战不利,众各离散,乃俱奔鲜卑慕容德。 敬宣素晓天文,知必有兴复晋室者。寻梦丸土服之,既觉,喜曰“丸者桓也。桓既吞矣,吾复本土乎”乃结青州大姓诸崔、封,并要鲜卑大帅免逵,谋灭德,推休之为主,克日垂发。时刘轨为德司空,大被委任,雅之又欲要轨。敬宣曰“此公年老,吾观其有安齐志,必不动,不可告也”雅之以为不然,遂告轨,轨果不从。谋颇泄,相与杀轨而去。至淮、泗间,会高祖平京口,手书召敬宣。左右疑其诈,敬宣曰“吾固知其然矣。下邳不诱我也”即便驰还。既至京师,以敬宣为辅国将军、晋陵太守,袭封武冈县男。是岁,安帝元兴三年也。 桓歆率氐贼杨秋寇历阳,敬宣与建威将军诸葛长民大破之。歆单骑走渡淮,斩杨秋于练固而还。迁建威将军、江州刺史。敬宣固辞,言于高祖曰“仇耻既雪,四海清荡,所愿反身草泽,以终余年。恩遇不遣,遂复黾勉,即目所忝,已为优渥。且盘龙、无忌犹未遇宠,贤二弟位任尚卑,一朝先之,必贻朝野之责”不许。敬宣既至江州,课集军粮,搜召舟乘,军戎要用,常有储拟。故囗征诸军虽失利退据,因之每即振复。其年,桓玄兄子亮自号江州刺史,寇豫章。亮又遣苻宏寇庐陵,敬宣并讨破之。 初,刘毅之少也,为敬宣宁朔参军。时人或以雄杰许之,敬宣曰“夫非常之才,当别有调度,岂得便谓此君为人豪邪。其性外宽而内忌,自伐而尚人,若一旦遭逢,亦当以陵上取祸耳”毅闻之,深以为恨。及在江陵,知敬宣还,乃使人言于高祖曰“刘敬宣父子,忠国既昧,今又不豫义始。猛将劳臣,方须叙报,如敬宣之比,宜令在后。若使君不忘平生,欲相申起者,论资语事,正可为员外常侍耳。闻已授其郡,实为过优。寻知复为江州,尤所骇惋”敬宣愈不自安。安帝反正,自表解职。于是散彻,赐给宅宇,月给钱三十万。高祖数引与游宴,恩款周洽,所赐钱帛车马及器服玩好,莫与比焉。寻除冠军将军、宣城内史、襄城太守。宣城多山县,郡旧立屯以供府郡费用,前人多发调工巧,造作器物。敬宣到郡,悉罢私屯,唯伐竹木,治府舍而已。亡叛多首出,遂得三千余户。 高祖方大相宠任,欲先令立功。义熙三年,表遣敬宣率众五千伐蜀。国子博士周祗书谏高祖曰“自义旗之建,所征无不必克,此可谓天人交助,信顺之征也。今大难已夷,君臣俱泰。顷五谷转丰,民无饥苦,劫盗之患,亦为弭息,比诚渐足无事,宜大宁治本。蜀贼宜平,六合宜一,非为不尔也。古人有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今往伐蜀,万有余里,溯流天险,动经时岁。若此军直指成都,径禽谯氏者,复是将帅奋威,一快之举耳。然益士荒残,野无青草,成都之内,殆无孑遗。计得彼利,与今行军之费,不足相补也。而今往艰险,雨雪方降,驱三州三吴之人,投之三巴三蜀之土,其中疾病死亡,岂可称计。此一疑也。贼必不守穷城,将决力战。今我往劳困,彼来甚逸。若忽使师行不利,人情波骇,大势挫衄。此二疑也。且千里馈粮,士有饥色。况今溯险万里,所在无储。若连兵不解,运漕不继,虽韩、白之将,何以成功。此三疑也。今云可征者皆云:彼亲离众叛。愚谓不然。彼以一匹夫,而能致今日之事,若众力离散,亦何以至此。官所遣兵皆乌合受募之人,亦必无千人一心,有前无退矣。为治者固先定其内而理其外,先安其近而怀其远。自顷狂狡不息,诛戮相继,未可谓人和也。天险如彼,未可谓地利也。毛修之家仇不雪,不应以得死为恨。刘敬宣蒙生存之恩,亦宜性命仰报。今将军欲驱二死之甘心,而忘国家之重计,愚情窃所未安。阙门之外,非所宜豫,苟其有心,不觉披尽”不从。 假敬宣节,监征蜀诸军事,郡如故。既入峡,分遣振武将军、巴东太守温祚以二千人扬声外水,自率益州刺史鲍陋、辅国将军文处茂、龙骧将军时延祖由垫江而进。敬宣率先士卒,转战而前,达遂宁郡之黄虎,去成都五百里。伪辅国将军谯道福等悉众距险,相持六十余日,大小十余战,贼固守不敢出。敬宣不得进,食粮尽,军中多疾疫,死者太半,引军还。谯纵送毛璩一门诸丧,其妻女、文处茂母何,并诸士人丧柩,浮之中流,敬宣皆拯接致归。为有司所奏,免官,削封三分之一。 五年,高祖伐鲜卑,除中军咨议参军,加冠军将军。从至临朐,慕容超出军距战,敬宣与兖州刺史刘藩等奋击,大破之。龙骧将军孟龙符战没,敬宣并领其众,围广固,屡献规略。卢循逼京师,敬宣分领鲜卑虎班突骑,置阵甚整,循等望而畏之。迁使持节、督马头淮西诸军郡事、镇蛮护军、淮南安丰二郡太守、梁国内史,将军如故。循既走,仍从高祖南讨,转左卫将军,加散骑常侍。 敬宣宽厚善待士,多伎艺,弓马音律,无事不善。时尚书仆射谢混自负才地,少所交纳,与敬宣相遇,便尽礼著欢。或问混曰“卿未尝轻交于人,而倾盖于万寿,何也”混曰“人之相知,岂可以一涂限。孔文举礼太史子义,夫岂有非之者邪” 初,敬宣回师于蜀,刘毅欲以重法绳之。高祖既相任待,又何无忌明言于毅,谓不宜以私憾伤至公,若必文致为戮,己当入朝以廷议决之。毅虽止,犹谓高祖曰“夫生平之旧,岂可孤信。光武悔之于庞萌,曹公失之于孟卓,公宜深虑之”毅出为荆州,谓敬宣曰“吾忝西任,欲屈卿为长史、南蛮,岂有见辅意乎”敬宣惧祸及,以告高祖。高祖笑曰“但令老兄平安,必无过虑”出为使持节、督北青州军郡事、征虏将军、北青州刺史,领青河太守,寻领冀州刺史。 时高祖西讨刘毅,豫州刺史诸葛长民监太尉军事,贻敬宣书曰“盘龙狼戾专恣,自取夷灭,异端将尽,世路方夷,富贵之事,相与共之”敬宣报曰“下官自义熙以来,首尾十载,遂忝三州七郡。今此杖节,常惧福过祸生,实思避盈居损。富贵之旨,非所敢当”遣使呈长民书,高祖谓王诞曰“阿寿故为不负我也”十一年正月,进号右将军。 司马道赐者,晋宗室之贱属也。为敬宣参军。至高祖西征司马休之,道赐乃阴结同府辟闾道秀及左右小将王猛子等谋反。道赐自号齐王,以道秀为青州刺史,规据广固,举兵应休之。敬宣召道秀有所论,因屏人,左右悉出户,猛子逡巡在后,取敬宣备身刀杀敬宣,时年四十五。文武佐吏即讨道赐、猛子等,皆斩之。先是,敬宣未死,尝夜与僚佐宴集,空中有放一只芒屩于坐中,坠敬宣食盘上,长三尺五寸,已经人著,耳鼻间并欲坏。顷之而败。丧至,高祖临哭甚哀。子祖嗣。宋受禅,国除。 檀祗,字恭叔,高平金乡人,左将军歆第二弟也。少为孙无终辅国参军,随无终东征孙恩,屡有战功。复为王诞龙骧参军。从高祖克京城,参建武军事。至罗落,檀凭之战没之后,仍以凭之所领兵配祗。京邑既平,参镇军事,加振武将军,隶振武大将军道规追讨桓玄,每战克捷。江陵平定,道规遣祗征涢、沔亡命桓道儿、张靖、苻嗣等,皆悉平之。除龙骧将军、秦郡太守、北陈留内史。又为宁朔将军、竟陵太守,不拜。破桓亮于长沙,苻宏于湘东。武陵内史庾悦疾病,道规以祗代悦,加宁朔将军,封西昌县侯,食邑千户。五年,入为中书侍郎。 卢循逼京邑,加辅国将军,领兵屯西明门外。循退走,祗率所领,步道援江陵,未发,遇疾停。八年,迁右卫将军,出为辅国将军、宣城内史,即本号督江北淮南军郡事、青州刺史、广陵相。进号征虏将军,加节。十年,亡命司马国璠兄弟自北徐州界聚众数百,潜得过淮,因天夜阴暗,率百许人缘广陵城得入,叫唤直上听事。祗惊起,出门将处分,贼射之,伤股,乃入。祗语左右“贼乘暗得入,欲掩我不备。但打五鼓,惧晓,必走矣”贼闻鼓鸣,谓为晓,于是奔散,追讨杀百余人。祗降号建武将军。十一年,进号右将军。十二年,高祖北伐,而亡命司马囗寇涂〔涂或作滁〕中,秦郡太守刘基求救,分军掩讨,即破斩之。 十四年,宋国初建,天子诏曰“宋国始立,内外草创,禁旅王要,总司须才。右将军只可为宋领军将军,加散骑常侍”祗性矜豪,乐在外放恣,不愿内迁,甚不得志。发疾不自治,其年卒广陵,时年五十一。赠散骑常侍、抚军将军,谥曰威侯。 子献嗣,元熙中卒,无子,祗次子朗绍封。朗卒,子宣明嗣。宣明卒,子逸嗣。齐受禅,国除。 史臣曰:刘敬宣与高祖恩结龙潜,义分早合,虽兴复之始,事隔逢迎,而深期久要,未之或爽。隆赫之任,义止于人存。饰终之数,无闻于身后。恩礼之有厚薄者,将有以乎。

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

沈约
南北朝
夫君子小人,类物之称。蹈道则为君子,违之则为小人。屠钓,卑事也;版筑,贱役也,太公起为周师,傅说去为殷相。非论公侯之世,鼎食之资,明扬幽仄,唯才是与。逮于二汉,兹道未革,胡广累世农夫,伯始致位公相;黄宪牛医之子,叔度名重京师。且任子居朝,咸有职业,虽七叶珥貂,见崇西汉,而侍中身奉奏事,又分掌御服。东方朔为黄门侍郎,执戟殿下。郡县掾史,并出豪家,负戈宿卫,皆由势族,非若晚代,分为二途者也。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 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冯藉世资,用相陵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者也。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夫人君南面,九重奥绝,陪奉朝夕,义隔卿士,阶闼之任,宜有司存。既而恩以幸生,信由恩固,无可惮之姿,有易亲之色。孝建、泰始,主威独运,官置百司,权不外假,而刑政纠杂,理难遍通,耳目所寄,事归近习。赏罚之要,是谓国权,出内王命,由其掌握,于是方途结轨,辐凑同奔。人主谓其身卑位薄,以为权不得重。曾不知鼠凭社贵,狐藉虎威,外无逼主之嫌,内有专用之功,势倾天下,未之或悟。 挟朋树党,政以贿成,鈇钺创磐,构于筵笫之曲,服冕乘轩,出乎言笑之下。南金北毳,来悉方艚,素缣丹魄,至皆兼两,西京许、史,盖不足云,晋朝王、庾,未或能比。及太宗晚运,虑经盛衰,权幸之徒,慑惮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窃国权,构造同异,兴树祸隙,帝弟宗王,相继屠劋。民忘宋德,虽非一途,宝祚夙倾,实由于此。呜呼!《汉书》有《恩泽侯表》,又有《佞幸传》。今采其名,列以为《恩幸篇》云。 戴法兴,会稽山阴人也。家贫,父硕子,贩珝为业。法兴二兄延寿、延兴并修立,延寿善书,法兴好学。山阴有陈载者,家富,有钱三千万,乡人咸云:“戴硕子三儿,敌陈载三千万钱。” 法兴少卖葛于山阴市,后为吏传署,入为尚书仓部令史。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于尚书中觅了了令史,得法兴等五人,以法兴为记室令史。义康败,仍为世祖征虏、抚军记室掾。上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巴口建义,法兴与典签戴明宝、蔡闲俱转参军督护。上即位,并为南台侍御史,同兼中书通事舍人。法兴等专管内务,权重当时。孝建元年,加建武将军、南鲁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于东宫。大明二年,三典签并以南下预密谋,封法兴吴昌县男,明宝湘乡县男,闲高昌县男,食邑各三百户。闲时已卒,追加爵封。法兴转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守如故。 世祖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无所委寄。法兴颇知古今,素见亲待,虽出侍东宫,而意任隆密。鲁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兴王浚读书,亦涉猎文史,为上所知。孝建初,补东海国侍郎,仍兼中书通事舍人。凡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上皆与法兴、尚之参怀,内外诸杂事,多委明宝。 上性严暴,睚眦之间,动至罪戮,尚之每临事解释,多得全免,殿省甚赖之。 而法兴、明宝大通人事,多纳货贿,凡所荐达,言无不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明宝骄纵尤甚,长子敬为扬州从事,与上争买御物。六宫尝出行,敬盛服骑马于车左右,驰骤去来。上大怒,赐敬死,系明宝尚方,寻被原释,委任如初。 世祖崩,前废帝即位,法兴迁越骑校尉。时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任同总己,而法兴、尚之执权日久,威行内外,义恭积相畏服,至是慑惮尤甚。废帝未亲万机,凡诏敕施为,悉决法兴之手;尚书中事无大小,专断之。颜师伯、义恭守空名而已。废帝年已渐长,凶志转成,欲有所为,法兴每相禁制,每谓帝曰:“官所为如此,欲作营阳耶?”帝意稍不能平。所爱幸阉人华愿儿有盛宠,赐与金帛无算,法兴常加裁减,愿儿甚恨之。帝常使愿儿出入市里,察听风谣,而道路之言,谓法兴为真天子,帝为应天子。愿儿因此告帝曰:“外间云宫中有两天子,官是一人,戴法兴是一人。官在深宫中,人物不相接;法兴与太宰、颜、柳一体,吸习往来,门客恒有数百,内外士庶,莫不畏服之。法兴是孝武左右,复久在宫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复官许。”帝遂发怒,免法兴官,遣还田里,仍复徙付远郡,寻又于家赐死,时年五十二。法兴临死,封闭库藏,使家人谨录钥牡。死一宿,又杀其二子,截法兴棺,焚之,籍没财物。法兴能为文章,颇行于世。 死后,帝敕巢尚之曰:“吾纂承洪基,君临万国,推心勋旧,著于遐迩。不谓戴法兴恃遇负恩,专作威福,冒宪黩货,号令自由,积衅累愆,遂至于此。卿等忠勤在事,吾乃具悉,但道路之言,异同纷纠,非唯人情骇愕,亦玄象违度,委付之旨,良失本怀。吾今日亲览万机,留心庶事,卿等宜竭诚尽力,以副所期。”尚之时为新安王子鸾抚军中兵参军、淮陵太守。乃解舍人,转为抚军谘议参军,太守如故。 太宗泰始二年,诏曰:“故越骑校尉吴昌县开国男戴法兴,昔从孝武,诚勤左右,入定社稷,预誓河山。及出侍东储,竭尽心力,婴害凶悖,朕甚愍之。可追复削注,还其封爵。”有司奏以法兴孙灵珍袭封。又诏曰:“法兴小人,专权豪姿,虽虐主所害,义由国讨,不宜复贪人之封,封爵可停。”太宗初,复以尚之兼中书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二年,迁中书侍郎,太守如故。未拜,改除前军将军,太守如故,侍太子于东宫。晋安王子勋平后,以军守管内,封邵陵县男,食邑四百户,固辞不受。转黄门侍郎,出为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宝,南东海丹徒人也。亦历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世祖世,带南清河太守。前废帝即阼,权任悉归法兴,而明宝轻矣,以为宣威将军、南东莞太守。景和末,增邑百户。太宗初,天下反叛,军务烦扰,以明宝旧人,屡经戎事,复委任之,以为前军将军。事平,迁宣威将军、晋陵太守,进爵为侯,增邑四百户。泰始三年,坐参掌戎事,多纳贿货,削增封官爵,系尚方,寻被宥。复为安陆太守,加宁朔将军,游击、骁骑将军,武陵内史,宣城太守,顺帝骠骑司马。升明初,年老,拜太中大夫,病卒。 武陵国典书令董元嗣,与法兴、明宝等俱为世祖南中郎典签。元嘉三十年,奉使还都,值元凶弑立,遣元嗣南还,报上以徐湛之等反。上时在巴口,元嗣具言弑状。上遣元嗣下都,奉表于劭。既而上举义兵,劭责元嗣,元嗣答曰:“始下,未有反谋。”劭不信,备加考掠,不服,遂死。世祖事克,追赠员外散骑侍郎,使文士苏宝生为之诔焉。 大明中,又有奚显度者,南东海郯人也。官至员外散骑侍郎。世祖常使主领人功,而苛虐无道,动加捶扑,署雨寒雪,不听暂休,人不堪命,或有自经死者。人役闻配显度,如就刑戮。时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民间谣曰:“宁得建康压额,不能受奚度拍。”又相戏曰:“勿反顾,付奚度。”其酷暴如此。前废帝尝戏云:“显度刻虐,为百姓所疾,比当除之。”左右因倡“诺”。即日宣旨杀焉。时人比之孙皓杀岑昏。 徐爰,字长玉,南琅邪开阳人也。本名瑗,后以与傅亮父同名,改为爰。初为晋琅邪王大司马府中典军,从北征。微密有意理,为高祖所知。少帝在东宫,入侍左右。太祖初,又见亲任,历治吏劳,遂至殿中侍御史。元嘉十二年,转南台侍御史,始兴王浚后军。复侍太子于东宫,迁员外散骑侍郎。太祖每出军行师,常悬授兵略。二十九年,重遣王玄谟等北伐,配爰五百人,随军向确磝,衔中旨,临时宣示。 世祖至新亭,大将军江夏王义恭南奔,爰时在殿内,诳劭追义恭,因得南走。 时世祖将即大位,军府造次,不晓朝章。爰素谙其事,既至,莫不喜说,以兼太常丞,撰立仪注。孝建初,补尚书水部郎,转为殿中郎,兼右丞。孝建三年,索虏寇边,诏问群臣防御之策,爰议曰:诏旨“虏犯边塞,水陆辽远,孤城危棘,复不可置”。臣以戎虏猖狂,狡焉滋广,列卒拟候,伺觇间隙,不劳大举,终莫永宁。然连于千里,费固巨万,而中兴造创,资储未积,是以齐斧徘徊,朔气稽扫。今皇运洪休,灵威遐慑,蠢尔遗烬,惧在诛剪,思肆蜂虿,以表有馀,虽不敢深入济、沛,或能草窃边塞。羽林鞭长,太仓遥阻,救援之日,势不相及。且当使缘边诸戍,练卒严城,凡诸督统,聚粮蓄田,筹计资力,足相抗拟。小镇告警,大督电赴,坞壁邀断,州郡犄角,傥有自送,可使匹马不反。 诏旨“胡骑倏忽,抄暴无渐,出耕见虏,野粒资寇,比及少年,军实无拟,江东根本,不可俱竭,宜立何方,可以相赡?”臣以为方镇所资,实宜且田且守,若使坚壁而春垦辍耕,清野而秋登莫拟,私无生业,公成虚罄,远引根本,二三非宜。 救之之术,唯在尽力防卫,来必拒战,去则邀蹑,据险保隘,易为首尾。胡马既退,则民丰禀实,比及三载,可以长驱。 诏旨“贼之所向,本无前谋,兵之所进,亦无定所。比岁戎戍,仓库多虚,先事聚众,则消费粮粟,敌至仓卒,又无以相应。”臣以为推锋前讨,大须资力,据本应末,不俟多众。今寇无倾国豕突,列城势足唇齿,养卒得勇,所任得才,临事而惧,应机无失,岂烦空聚兵众,以待未然。 诏旨“戎狄贪婪,唯利是规,不挫凶图,奸志岁结。”臣以为不击则必侵掠,侵掠不已,则民失农桑;农桑不收,则王戍不立,为立之方,击之为要。 诏旨“若令边地岁惊,公私失业,经费困于遥输,远图决无遂事,寝弊赞略,逆应有方”。臣以为威虏之方,在于积粟塞下。若使边民失业,列镇寡储,非唯无以远图,亦不能制其侵抄。今当使小戍制其始寇,大镇赴其入境,一被毒手,便自吹齑鸟逝矣。 寻即真,迁左丞。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创国史。世祖初,又使奉朝请山谦之、南台御史苏宝生踵成之。六年,又以爰领著作郎,使终其业。爰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上表曰:臣闻虞史炳图,原光被之美,夏载昭策,先随山之勤。天飞虽王德所至,终陟固有资田跃,神宗始于俾乂,上日兆于纳揆。其在《殷颂》,《长发》玄王,受命作周,实唯雍伯,考行之盛则,振古之弘轨。降逮二汉,亦同兹义,基帝创乎丰郊,绍祚本于昆邑。魏以武命《国志》,晋以宣启《阳秋》,明黄初非更姓之本,泰始为造物之末,又近代之令准,式远之鸿规。典谟缅邈,纪传成准,善恶具书,成败毕记。然馀分紫色,滔天泯夏,亲所芟夷,而不序于始传,涉、圣、卓、绍,烟起云腾,非所诛灭,而显冠乎首述,岂不以事先归之前录,功偕著之后撰。 伏惟皇宋承金行之浇季,钟经纶之屯极,拥玄光以凤翔,秉神符而龙举,劋定鲸鲵,天人伫属。晋禄数终,上帝临宋,便应奄膺珣宇,对越神工,而恭服勤于三分,让德迈于不嗣,其为巍巍荡荡,赫赫明明,历观逖闻,莫或斯等。宜依衔书改文,登舟变号,起元义熙,为王业之始,载序宣力,为功臣之断。其伪玄纂窃,同于新莽,虽灵武克殄,自详之晋录。及犯命干纪,受戮霸朝,虽揖禅之前,皆著之宋策。国典体大,方垂不朽,请外详议,伏须遵承。 于是内外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馀如爰议。” 七年,爰迁游击将军。其年,世祖南巡,权以本官兼尚书左丞,车驾还宫,罢。 明年,又兼左丞,著作兼如故。世祖崩,营景宁陵,爰以本官兼将作大匠。爰便僻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颇涉书传,尤悉朝仪。元嘉初便入侍左右,预参顾问,既长于附会,又饰以典文,故为太祖所任遇。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体仪注,非爰议不行。虽复当时硕学所解过人者,既不敢立异议,所言亦不见从。世祖崩,公除后,晋安王子勋侍读博士咨爰宜习业与不?爰答:“居丧读丧礼,习业何嫌。” 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又咨爰,爰曰:“小功废业,三年丧何容读书。”其专断乖谬皆如此。 前废帝凶暴无道,殿省旧人,多见罪黜,唯爰巧于将迎,始终无迕。诛群公后,以爰为黄门侍郎,领射声校尉,著作如故。封吴平县子,食邑五百户。宠待隆密,群臣莫二。帝每出行,常与沈庆之、山阴公主同辇,爰亦预焉。太宗即位,例削封,以黄门侍郎改领长水校尉,兼尚书左丞。明年,除太中大夫,著作并如故。 爰秉权日久,上昔在籓,素所不说。及景和世,屈辱卑约,爰礼敬甚简,益衔之。泰始三年,诏曰:夫事君无礼,教道弗容;讪上炫己,人伦所弃。太中大夫徐爰拔迹厮猥,推斥饕逢,遂官参时望,门伍豪族,迁位转荣,莫非超荷。而谄侧轻险,与性自俱,利口谗妄,自少及长,奉公在事,厘毫蔑闻,初无愧满,常有窥进。先朝尝以刍辈之中,粗有学解,故得渐蒙驱策,出入两宫。太初伪立,尽心佞事,义师已震,方得南奔。及孝武居统,唯极谄谀,附会承旨,专恣厥性,致使治政苛纵,兴造乖法,损德害民,皆由此竖。景和悖险,深相赞协,苟取偷存,罔顾节义,任算设数,取合人主,崎岖奸矫,所志必从,故历事七朝,白首全贵。自以体含德厚,识鉴机先,迷涂遂深,罔知革悟。 朕拨乱反正,勋济天下,灵祗助顺,群逆必夷,况爰恩养,而无输效,遂内挟异心,著于形迹,阳愚杜口,罔所陈闻,惰事缓文,庶申诡略。当今朝列贤彦,国无佞邪,而秉心弗纯,累蠹时政。以其自告之辰,用赐归老之职,荣礼优崇,宁非号饕过。不谓潜怨斥外,进竞不已,勤言托意,触遇斯发。小人之情,虽所先照,犹许其当改,未忍加法。遂恃朕仁弘,必永容贷。昨因觞宴,肆意讥毁,谓制诏所为,皆资傍说。又宰辅无断,朝要非才,恃老与旧,慢戾斯甚。比边难未静,安众以惠,戎略是务,政网从简,故得使此小物,乘宽自纵。乃合投畀豺虎,以清王猷,但朽悴将尽,不足穷法,可特原罪,徙付交州。 爰既行,又诏曰:“八议缓罪,旧在一条;五刑所抵,耆必加贷。徐爰前后衅迹,理无可申,废弃海埵,实允国宪。但蚤蒙朕识,曲矜愚朽,既经大宥,思沾殊渥。可特除广州统内郡。”有司奏以为宋隆太守。除命既下,爰已至交州,值刺史张牧病卒,土人李长仁为乱,悉诛北来流寓,无或免者。长仁素闻爰名,以智计诳诱,故得无患。久之听还,仍除南康郡丞。太宗崩,还京都,以爰为南济阴太守,复除中散大夫。元徽三年,卒,时年八十二。 阮佃夫,会稽诸暨人也。元嘉中,出身为台小史。太宗初出阁,选为主衣。世祖召还左右,补内监。永光中,太宗又请为世子师,甚见信待。景和末,太宗被拘于殿内,住在秘书省,为帝所疑,大祸将至,惶惧计无所出。佃夫与王道隆、李道儿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谋共废立。时直阁将军柳光世亦与帝左右兰陵缪方盛、丹阳周登之有密谋,未知所奉。登之与太宗有旧,方盛等乃使登之结佃夫,佃夫大说。 先是,帝立皇后,普暂彻诸王奄人,太宗左右钱蓝生亦在其例。事毕,未被遣,密使蓝生候帝,虑事泄,蓝生不欲自出,帝动止辄以告淳于文祖,令文祖报佃夫。 景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时,帝出幸华林园,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佑、山阴公主并侍侧。太宗犹在秘书省,不被召,益忧惧。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又告主衣吴兴寿寂之、细铠主南彭城姜产之,产之又语所领细铠将临淮王敬则,幼又告中书舍人戴明宝,并响应。明宝、幼欲取其日向晓,佃夫等劝取开鼓后。幼豫约勒内外,使钱蓝生密报建安王休仁等。时帝欲南巡,腹心直阁将军宋越等其夕并听出外装束,唯有队主樊僧整防华林阁,是柳光世乡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 姜产之又要队副阳平聂庆及所领壮士会稽富灵符、吴郡俞道龙、丹阳宋逵之、阳平田嗣,并聚于庆省。佃夫虑力少不济,更欲招合,寿寂之曰:“谋广或泄,不烦多人。” 时巫觋云:“后堂有鬼。”其夕,帝于竹林堂前,与巫共射之。建安王休仁等山阴主并从。帝素不说寂之,见辄切齿。寂之既与佃夫成谋,又虑祸至,抽刀前入;姜产之随其后,淳于文祖、缪方盛、周登之、富灵符、聂庆、田嗣、王敬则、俞道龙、宋逵之又继进。休仁闻行声甚疾,谓休佑曰:“事作矣。”相随奔景阳山。帝见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寂之追而殒之。事定,宣令宿卫曰:“湘东王受太后令,除狂主。今已平定。”太宗即位,论功行赏,寿寂之封应城县侯,食邑千户;姜产之汝南县侯,佃夫建城县侯,食邑八百户。王道隆吴平县侯,淳于文祖阳城县侯,食邑各五百户。李道儿新涂县侯,缪方盛刘阳县侯,周登之曲陵县侯,食邑各四百户。富灵符惠怀县子,聂庆建阳县子,田嗣将乐县子,王敬则重安县子,俞道龙茶陵县子,宋逵之零陵县子,食邑各三百户。 佃夫迁南台侍御史。薛索儿渡淮为寇,山阳太守程天祚又反,佃夫与诸军讨之,破索儿,降天祚。迁龙骧将军、司徒参军,率所领南助赭圻,转太子步兵校尉、南鲁郡太守,侍太子于东宫。太始四年,以破薛索儿功,增封二百户,并前千户;以本官兼游击将军,假宁朔将军,与辅国将军兼骁骑将军孟次阳与二卫参员直。次阳字崇基,平昌安丘人也。泰始初,为山阳王休佑骠骑参军。薛安都子道标攻合肥,次阳击破之,以功封攸县子,食邑三百户。历右军、骠骑参军;六年,出为辅师将军、兖州刺史,戍淮阴。立北兖州,自此始也。进号冠军将军。元徽四年,卒。 时佃夫、王道隆、杨运长并执权柄,亚于人主。巢、戴大明之世方之蔑如也。 尝值正旦应合朔,尚书奏迁元会,佃夫曰:“元正庆会,国之大礼,何不迁合朔日邪?”其不稽古如此。大通货贿,凡事非重赂不行。人有饷绢二百匹,嫌少,不答书。宅舍园池,诸王邸第莫及。妓女数十,艺貌冠绝当时,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逮也。每制一衣,造一物,京邑莫不法效焉。于宅内开渎,东出十许里,塘岸整洁,泛轻舟,奏女乐。中书舍人刘休尝诣之,值佃夫出行,中路相逢,要休同反;就席,便命施设,一时珍羞,莫不毕备。凡诸火剂,并皆始熟,如此者数十种。佃夫尝作数十人馔,以待宾客,故造次便办,类皆如此,虽晋世王、石,不能过也。泰始初,军功既多,爵秩无序,佃夫仆从附隶,皆受不次之位。捉车人虎贲中郎,傍马者员外郎。朝士贵贱,莫不自结,而矜傲无所降意,入其室者,唯吴兴沈勃、吴郡张澹数人而已。 泰豫元年,除宁朔将军、淮南太守,迁骁骑将军,寻加淮陵太守。太宗晏驾,后废帝即位,佃夫权任转重,兼中书通事舍人,加给事中、辅国将军,馀如故。欲用张澹为武陵郡,卫将军袁粲以下皆不同,而佃夫称敕施行,粲等不敢执。元徽三年,迁黄门侍郎,领右卫将军,太守如故。明年,改领骁骑将军。其年,迁使持节、督南豫州诸军事、冠军将军、南豫州刺史、历阳太守,犹管内任。以平建平王景素功,增邑五百户。 时废帝猖狂,好出游走,始出宫,犹整羽仪,引队仗;俄而弃部伍,单骑与数人相随,或出郊野,或入市廛,内外莫不惧忧。佃夫密与直阁将军申伯宗、步兵校尉朱幼、于天宝谋共废帝,立安成王。五年春,帝欲往江乘射雉。帝每北出,常留队仗在乐游苑前,弃之而去。佃夫欲称太后令唤队仗还,闭城门,分人守石头、东府,遣人执帝废之,自为扬州刺史辅政。与幼等已成谋,会帝不成向江乘,故其事不行。于天宝因以其谋告帝,帝乃收佃夫、幼、伯宗于光禄外部,赐死。佃夫、幼罪止身,其馀无所问。佃夫时年五十一。 幼,泰始初为外监,配张永诸军征讨,有济办之能,遂官涉三品,为奉朝请、南高平太守,封安浦县侯,食邑二百户。于天宝,其先胡人,预竹林堂功。元徽中,自陈功劳,求加封爵,乃封为鄂县子,食邑二百户。发佃夫之谋,以为清河太守,右军将军。升明元年,出为山阳太守。齐王以其反覆,赐死。 寿寂之,泰始初,以军功增邑二百户。为羽林监,迁太子屯骑校尉,寻加宁朔将军、南泰山太守。多纳货贿,请谒无穷,有一不从,切齿骂詈,常云:“利刀在手,何忧不办。”鞭尉吏,斫逻将。七年,为有司所奏,徙送越州,行至豫章,谋欲逃叛,乃杀之。 姜产之,泰始初,以军功增邑二百户。为晋平王休佑骠骑中兵参军,龙骧将军、南济阴太守。三年北伐,与虏战,军败见杀。追赠左军将军,太守如故。 李道儿,临淮人。本为湘东王师,稍至湘东国学官令。太宗即位,稍进至员外散骑侍郎,淮陵太守。泰始二年,兼中书通事舍人,转给事中。四年,病卒。 王道隆,吴兴乌程人。兄道迄,涉学善书,形貌又美,吴兴太守王韶之谓人曰:“有子弟如王道迄,无所少。”始兴王浚以为世子师。以书补中书令史。道隆亦知书,为主书书吏,渐至主书。世祖使传命,失旨,遣出,不听复入六门。太宗镇彭城,以补典签,署内监。及即位,为南台侍御史,稍至员外散骑侍郎,南兰陵太守。 泰始二年,兼中书通事舍人。以破晋陵功,增邑百户,并前六百户。五年,出侍东宫,复兼中书通事舍人。后废帝即位,自太子翊军校尉迁右军将军,太守、兼舍人如故。道隆为太宗所委,过于佃夫,和谨自保,不妄毁伤人。执权既久,家产丰积,豪丽虽不及佃夫,而精整过之。 元徽二年,太尉桂阳王休范奄至新亭,佃夫留守殿内,而道隆领羽林精兵向朱雀门。时贼已至航南,道隆忽召镇军将军刘勔于石头,勔至,命开航,道隆怒曰:“贼至但当急击,宁可开航自弱邪!”勔不敢复言。催勔进战,勔度航便败,贼乘胜径进,道隆弃众走向台,所乘马连耸局不肯前,遂为贼兵及,见杀。事平,车驾临哭,赠辅国将军、益州刺史。子法贞嗣。齐受禅,国除。 杨运长,宣城怀安人。初为宣城郡吏,太守范晔解吏名。素善射,太宗初为皇子,出运长为射师。性谨悫,为太宗所委信。及即位,亲遇甚厚,与佃夫、道隆、李道儿等并执权要,稍至员外散骑侍郎,南平昌太守。泰始七年,出侍东宫。后废帝即位,与佃夫俱兼通事舍人,加龙骧将军,转给事中。以平桂阳王休范功,封南城县子,食邑八百户。元徽三年,自安成王车骑中兵参军,迁后军将军,兼舍人如故。 运长质木廉正,治身甚清,不事园宅,不受饷遗,而凡鄙无识知,唯与寒人潘智、徐文盛厚善,动止施为,必与二人量议。文盛为奉朝请,预平桂阳王休范,封广晋县男,食邑四百户。顺帝即位,出运长为宁朔将军、宣城太守,寻去郡还家。 沈攸之反,运长有异志,齐王遣骠骑司马崔文仲讨诛之。 史臣曰:竭忠尽节,仕子恒图;随方致用,明君盛典。旧非本旧,因新以成旧者也;狎非先狎,因疏以成狎者也。而任隔疏情,殊涂一致,权归近狎,异世同规。 虽复汉高之简易,光武之谨厚,犹丰、沛多显,白水先华,况世祖之泥滞鄙近,太宗之拘挛爱习,欲不纷惑床笫,岂可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