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二十五章 · 节葬(下)

·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募,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巳矣。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梃、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禀。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耳最),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民人,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还而毋负己也。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为积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是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既犯而后哭,满坎无封。巳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土余)差通,垄虽凡山陵。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局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葬埋之有节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沮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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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 第十九章 · 非攻(下)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今天下之同意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是以动,则不疑速通。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口,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又况失列北桡乎哉?罪死无赦!”以惮其众。夫无兼国覆军,贼虐万民,以乱圣人之绪。意将以为利天乎?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意将以为利鬼乎?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意将以为利人乎?夫杀之人为利人也博矣!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也,则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师者之相为不利者也,曰:“将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习,师不众,率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争之不疾,孙之不强。植心不坚,与国诸侯疑。与国诸侯疑,则敌生虑而意羸矣。偏具此物,而致从事焉,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今不尝观其说好攻伐之国,若使中兴师,君子,庶人也,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久者数岁,速者数月。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纴,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毙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然而又与其散亡道路,道路辽远,粮食不继,傺食饮之时,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而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不利于人也,天下之害厚矣。而王公大人,乐而行之。则此乐贼灭天下之万民也,岂不悖哉?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余也。今又以争地之故,而反相贼也,然则是亏不足,而重有余也。 今逮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几。禹既巳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逮至乎夏王桀,天有(车告)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余。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夏德大乱,予既卒其命于天矣,往而诛之,必使汝堪之。”汤焉敢奉率其众,是以乡有夏之境,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闲西北之隅。”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则此汤之所以诛桀也。逮至乎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迁止,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赐武王黄鸟之旗。王既巳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越王繄亏,出自有遽,始邦于越;唐叔与吕尚邦齐、晋。此皆地方数百里,今以并国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故何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此譬犹医之药万有余人,而四人愈也,则不可谓良医矣。”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曰:“我非以金玉、子女、壤地为不足也,我欲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也。”子墨子曰:“今若有能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夫天下处攻伐久矣,譬若傅子之为马然。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诸侯者,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以此效大国,则小国之君说。人劳我逸,则我甲兵强。宽以惠,缓易急,民必移。易攻伐以治我国,攻必倍。量我师举之费,以争诸侯之毙,则必可得而序利焉。督以正,义其名,必务宽吾众,信吾师,以此授诸侯之师,则天下无敌矣,其为下不可胜数也。此天下之利,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则此可谓不知利天下之臣务矣。是故子墨子曰:“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今欲为仁义,求为上士,尚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非攻”之为说,而将不可不察者此也!”

墨子 · 第六十八章 · 迎敌祠

墨子
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敌以南方来,迎之南坛,坛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长七尺者七,弩七,七发而止;将服必赤,其牲以狗。敌以西方来,迎之西坛,坛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长九尺者九,弩九,九发而止;将服必白,其牲以羊。敌以北方来,迎之北坛,坛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墨旗、黑神长六尺者六,弩六,六发而止;将服必黑,其牲以彘。从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给祷牲。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往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举巫、医、卜有所长,具药,宫之,善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请守,守独智巫、卜望气之请而已。其出入为流言,惊骇恐吏民,谨微察之,断罪不赦。 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举屠、酤者置厨给事,弟之。 凡守城之法,县师受事,出葆,循沟防,筑荐通涂,修城,百官共财,百工即事,司马视城修卒伍。设守门,二人掌左堰,二人掌左堰,四人掌闭,百甲坐之。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卒长。城上当阶,有司守之。移中中处,泽急而奏之。士皆有职。 城之外,矢之所遝,坏其墙,无以为客菌。三十里之内,薪蒸、水皆入内。狗、彘、豚、鸡食其肉,敛其骸以为醢,腹病者以起。 城之内,薪蒸庐室,矢之所遝,皆为之涂菌。令命昏纬狗纂马,■纬。静夜闻鼓声而噪,所以堰客之气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时噪则民不疾矣。 祝、史乃告于四望、山川、社稷,先于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庙,曰:“其人为不道,不修义详,唯乃是王,曰:‘予必怀亡尔社稷,灭尔百姓。’二参子尚夜自厦,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于中太庙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门,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练名。射参发,告胜,五兵咸备,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茅参发,弓弩继之;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墨子 · 第六十九章 · 旗帜

墨子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井灶有处,重质有居;五兵各有旗;节各有辨;法令各有贞;轻重分数各有请;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到女垣,鼓七,举五帜;到大城,鼓八,举六帜;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夜以火,如此数。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