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上 · 徐爱录 · 门人徐爱录 · 十三 王 王守仁 明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示宪儿 王 王守仁 明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