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 第二章 · 修身

· 墨子
君子战虽有陈,而勇为本焉;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是故置本不安者,无务丰末;近者不亲,无务求远;亲戚不附,无务外交;事无终始,无务多业;举物而暗,无务博闻。是故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察迩来远,君子察迩,修身也。修身,见毁而反之身者也,此以怨省而行修矣。 谮慝之言,无入之耳;批扞之声,无出之口;杀伤人之孩,无存之心,虽有诋讦之民,无所依矣。是故君子力事日强,愿欲日逾,设壮日盛。 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藏于心者,无以竭爱,动于身者,无以竭恭,出于口者,无以竭驯。畅之四支,接之肌肤,华发隳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据财不能以分人者,不足与友;守道不笃,遍物不博,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本不固者,末必几。雄而不修者,其后必惰。原浊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耗。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多力而伐功,虽劳必不图。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誉扬天下。言无务多而务为智,无务为文而务为察。故彼智与察在身,而情反其路者也。善无主于心者不留,行莫辩于身者不立;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君子以身戴行者也。思利寻焉,忘名忽焉,可以为士于天下者,未尝有也。
写景 思乡 唐诗三百首

注释

修身:主要讨论品行修养与君子人格问题,强调品行是为人治国的根本,君子必须以品德修养为重。篇中提出。“君子之道”应包括‘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以及明察是非、讲究信用、注重实际等内容。 陈:同“阵”。 辩:同“辨”。 彼:借为“非”。 情:为“惰”之形讹。 戴:同“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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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先王之书?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先王之宪亦尝有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听狱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整设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 是故子墨子言曰:吾当未盐,数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大方论数,而五者是也。今虽毋求执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错乎?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覆天下之义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谇也。说百姓之谇者,是灭天下之人也。然则所为欲义在上者,何也?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移则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 昔者文王封于岐周,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则。是以近者安其政,远者归其德。闻文王者,皆起而趋之;罢不肖、股肱不利者,处而愿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则吾利,岂不亦犹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乡者言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是故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则不盗窃;守城,则不崩叛;君有难则死,出亡则送。此上之所赏,而百姓之所誉也。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是故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是故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此上之所罚,百姓之所非毁也。执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以此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然则何以知命之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不知曰我罢不肖,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贫。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婬,心涂之辟,不顺其亲戚,遂以亡失国家,倾覆社稷;不知曰我罢不肖,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于《仲虺之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此言汤之所以非桀之执有命也。于《太誓》曰:“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纣执有命也。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上无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无以降绥天下贤可之士,外无以应待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故命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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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均。”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於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义。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若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若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所以治民一众之道。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助己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 加,莫敢不宾。当此之时,本无有敢纷天子之教者。《》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即此语也。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狱,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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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 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非爱其亲也;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非利其亲也。以乐为爱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保亲厚,厚;亲薄,保亲至,薄不至。义厚亲,不称行而顾行。 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乃为禹之爱人也。厚禹之加于天下,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而恶盗不加于天下。 爱人不外已,已在所爱之中。已在所爱,爱加于已。伦列之爱已,爱人也。 圣人恶疾病,不恶危难。正体不动,欲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 圣人不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 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无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 臧之爱已,非为爱已之人也。厚不外己,爱无厚保举己,非贤也。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有有于秦马,有有于马也,智来者之马也。 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天下之利欢。“圣人有爱而无利,”伣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杀臧也。专杀盗,非杀盗也。凡学爱人。  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与不至钟之至,不异。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也。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也也,非意人也。意获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利人也,为其人也;富人,非为其人也,有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为鬼焉。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 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已之利于亲也。智是之世之有盗也,尽爱是世。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盗也,不尽是二人。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所在,尽恶,其弱也。 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名实不必名。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唯大,不与大同。是有便谓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诸以居运命者,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 智与意异。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 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次察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情复,匹夫辞恶者,人有以其情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圣人之附覆也,仁而无利爱。利爱生于虑。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生于虑获之利。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去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啬,非今日之知啬也。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二子事亲,或遇孰,或遇凶,其亲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执无能厚吾利者。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加厚。 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故浸婬之辞,其类在鼓栗。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在于追迷。或寿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类在誉石。一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其类在蛇文。爱之相若,择而杀其一人,其类在坑下之鼠。小仁与大仁,行厚相若,其类在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